1、确保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编制单位的确定并启动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编制工作;
2、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合作企业公开引入工作;
3、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片区策划方案、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审批;
4、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、完成补偿安置方案表决并启动补偿安置协议签约;
5、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签约、全村改造范围内房屋的签约率达到50%以上;
6、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;
7、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;
8、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签约工作,首期安置房开工建设;
9、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;
10、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;
11、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置房开工建设;
12、202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。